信息编辑:旅游培训中心时间:2018-11-01 14:59:57信息来源:旅游培训中心 王勇达
考试科目及时间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0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10:30—12:00,考试时长90分钟。
第一部分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部分。
答卷方式
闭卷,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第一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共165题:
其中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第二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共165题:
其中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0.5分,共45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
考生答题进入第二部分之后将无法返回第一部分答题。
答题注意事项
1、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2、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3、考生只有在确认所有试题全部答完并要交卷时,才可点击“结束考试”按钮进行交卷。
考场纪律
1、开考前4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提交的有效证件一致,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完成身份校验,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11:30之前不得交卷离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应设置成关机)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生入场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进行考试登录,并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等待考试开始。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5、如考试机出现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引导。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6、开考15分钟后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
7、科目一、二合并考试,科目三、四合并考试。考生在考试期间(09:00—12:00)不得随意离场;
8、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9、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四)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其他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纸质准考证及电子打印件,以备考试和领取资格证之用。11月16日17:00后准考证下载打印功能将关闭,报名网站不再提供准考证补打服务。考试当天考生如未携带准考证,将不能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