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辑:学生工作部时间:2023-03-27 1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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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干部(辅导员)深入班级听讲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风建设,及时掌握学生听课状况,营造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引导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孙孟建
副组长:刘胜利、邢岸、王莉
成 员:学生工作部及教务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副书记(学管主任)、辅导员二、学管干部(辅导员)听课职责。
(一)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协同任课教师对学生迟到、旷课、早退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开展工作加强课堂纪律管理。
(二)掌握学生课堂表现。关注学生听课态度,了解学生听课状况,妥善处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学管干部(辅导员)听课要求
(一)党总支书记、院长每月听课1次,副书记每半月1次,辅导员每周1次。
(二)听课教师需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三)二级学院将听课人员每月听课记录对应班级相关记录整理后汇总,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各班级的学风逐一剖析,
提高所在二级学院的学风。
四、学管干部(辅导员)讲课建议
(一)鼓励学管干部发挥管理工作的优势,教授思政、心理、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课程。
(二)学管干部授课待遇与任课教师同步。
五、监督机制
(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每月向组长和副组长
做专题汇报。
(二)学期末,各二级学院将每月汇总后的听课记录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交至学工部,听课记录本各二级学院留存作为辅导员考核依据。
(三)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听课情况,建立更加有效的课堂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对课堂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准确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和提高。
(四)学管干部(辅导员)深入班级听讲课办法作为评价学管干部工作及考核辅导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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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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