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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 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读书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 本协会是由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读者自愿结成的“学习型、交流型、求知型、实践型”非赢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
(一)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建会理念,努力实践“修德强能,励学敦行”的校训;
(三)坚持勤奋好学、努力向上、谦虚求知、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和优良学风;严格的组织观念和优良的思想品德;
(四)组织重点读者队伍,增进读者与图书馆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扬“求真务实、交流提高”的民主作风,推进“读有所得、得有所用、用有所乐”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形成“学习型学院”的良好文化氛围;
(五)参加读书活动,升华思想境界,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为读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成果;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是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所属机构,接受学院图书馆领导及学院相关处、系、室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场所: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及文艺交流活动。
(二)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优势,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娱乐活动等,组织必要的图书宣传、推荐、介绍等公益性服务活动;
(三)不定期编辑出版有关刊物和相关资料;
(四)学习、借鉴和推广哈尔滨地区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学习心得、读书成果,彼此交流、共同促进、相互提高,培养和煅炼自己的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发展新会员;
(六)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不准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学院规定的上课、作息时间。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读书协会领导机构考核。
(三)通过后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根据进修学习、自我深造、学习研究的需要增加借书册数、延长借期。
(六)优秀会员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协会及图书馆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以及自我申辩的权利。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为每学年10元。(主要用于制作会员证的工本费以及协会的活动经费,会费由读书协会管理部统一管理。)
(六)要求准时参加协会的活动
第十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协会领导成员;
(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下设常务委员会成员有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第四章 协会领导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分社(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道德修养高;
(二)在本协会各项活动开展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热心协会工作,有一定的精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并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没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好、获得奖学金者优先。
第十三条 本协会每届会长、副会长、各分社(部)长任期1年。会长、副会长、各分社(部)长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及活动的开展,组织协会工作计划的实施;
(二)检查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本协会对内组织、宣传,对外交流、比赛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各分社(部)活动的开展;
(五)会长提名副会长以及各分社(部)社(部)长人选;
(六)副会长负责完成会长交办的任务。
(七)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本协会分社(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分社(部)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配合各分社(部)间各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
(三)负责收缴会员会费。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对读书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具有督护权和保护权;对协会的财务收入支出具有监督权和审查权;对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分社(部)长的任命及新会员入会具有发言权和一票否决权。
第五章 会费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利息;
(四)其它拨款;
第十八条 本协会按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十元,贫困学生作为协会会员的可适当减免。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或不合理支出。会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专题讲座、阅读成果、奖项评选及宣传等必要的消耗费等;收支情况设专人(三人)负责管理,一切收、支必须有三个人的签字,方能有效,并由会长不定期向图书馆和委员会汇报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会长之前必须接受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财务审计。
章程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图书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读书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