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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管理办法

时间:2018-05-04 18:52:55

日常教学管理办法

为保证日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教学检查的规范和经常化,教务处制定教学管理办法如下:

    一、常规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检查教师本学期前二周教案。

    2.每学期第八周至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大检查,内容包括听课笔记,学生作业,学生座谈会,教学质量反馈,开学以来教学和秩序,系部、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校长深入班级听课情况等。

    3.放假前四周制定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4.放假前三周开始聘请任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工作,订购教材。

    5.放假前四周制定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编写校历。

    6.布置期末工作安排,在期末考试前三周安排各班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及监考人员。同时安排考查课的收尾工作。

    7.放假前四周教师制定下学期授课进度计划并交教务处审核,汇总,存档。

    8.不定期召开全校教师大会,总结前期工作,布置后续工作。

    二、教务处管理

    1.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两周汇总一次,进行公布。

    2.对串调课、误课的情况及时记载。教师因病、事需要调课的,需先填写串、调课申请,经所属院(系)、部主任签字,送交教务处备案存档。

    3. 到校日(每周二、五)进行考勤,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在教学周报与月报上公布,并作为教师考核依据。

    4. 及时召开教务处会议,通报情况,相互沟通,完善管理。

    三、教育、教研活动及教师的培训

    1.组织全校性的公开课,观摩教学或交流经验,宣读论文活动,组织教学经验座谈会。

    2.聘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心理学》 《教育学》的讲座,并进行考试。

    3.对教师进行计算机和其他科目的培训和考核,达到重要课程教师会做课件。

    4.到校日教研活动的检查,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此项活动作为评价系部、教研室工作和教师参加教育,教研工作的依据。

    四、建立各种机制(制度)

    1.每周一定期召开各系部主任例会,总结前段工作,布置本周的教育教学工作。

    2.建立听课制度。规定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各院(系)、部主任要不定期深入课堂,了解教学质量情况。特别对跨学科任课教师,青年教师要重点听课,每周至少一次。

    3.建立“以老带新”机制,对教龄不足三年的青年教师,指定一名老教师对其教学、教态各方面进行帮助、指导,尽快提高其业务水平。

    4.各实验室开学初,根据课程安排制定相应的实验计划,且严格按计划执行。如有更改,需报请教务处同意,同时各实验室要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实验日期、内容、完成时间、实验班级、仪器(设备)的使用、损耗情况、实验教师签字等,最后实验成绩和实验报告交教务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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