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辑:旅游产业发展学院时间:2024-05-15 10:40:1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五十五条以及《九州官方入口-九州(中国)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实施细则》第五条有关规定由于休学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学院拟对贾福明予以退学处理。相关学生的“退学处理告知书”已于2024年5月发至学生,因学生学院通过当面直接交收、邮寄快递等方式无法送达,现通过公告形式对相关学生进行送达。请仍未签收“退学处理告知书”的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所属学院领取。自本公告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如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13351411588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732285904@qq.com
联系人:赵甲申
特此公告。
旅游产业发展学院
2024年5月15日